ST香雪(300147)4月13日晚公告,,4月11日,,公司收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廣州中院”)送達的《決定書》、《指定臨時管理人決定書》,,廣州中院同意公司預重整,,預重整期間為3個月。同時,,指定北京市金杜(廣州)律師事務所(主辦機構),、廣東東方昆侖律師事務所作為聯(lián)合體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
ST香雪是以中藥制造為主營業(yè)務,,集現代中藥及中藥飲片的研發(fā),、生產與銷售,輔之醫(yī)療器械,、少量西藥產品及醫(yī)藥流通等業(yè)務為一體,,形成了“中藥材種植—中藥飲片生產—中成藥制造—醫(yī)藥流通”的“醫(yī)藥大健康產業(yè)鏈”的全產業(yè)鏈布局和包括醫(yī)藥產品、醫(yī)療器械,、醫(yī)藥流通,、T細胞免疫治療等多系列產品群。
ST香雪2月6日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債權人景龍建設送達的《告知函》,,其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及重整的可行性為由,,于近日向廣州中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預重整。
景龍建設之所以向廣州中院申請對ST香雪進行預重整,,主要是因為2018年到2020年期間,,景龍建設與公司簽署了合計14份裝修合同,合同總金額合計2.91億元,。由于公司在14份裝修合同項下欠付景龍建設工程款,,景龍建設遂向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景龍建設與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達成了調解,,調解書確定公司應在2025年3月31日前分30期支付未付工程款合計7300萬元。2024年8月14日,,因公司未能依照《民事調解書》的要求履行未付工程款的支付義務,,景龍建設向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作出執(zhí)行裁定書,,要求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仍未向景龍建設清償前述全部債務,,尚有欠付工程款本金金額6600萬元,。
景龍建設認為,公司因資金流動性困難,,導致其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是公司作為上市公司,,是一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的中藥現代化領軍企業(yè)和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yè),,且其名下?lián)碛型恋?、辦公樓、廠房等資產,,加之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具有重整價值及重整的可行性。
ST香雪在4月13日晚的公告中表示,,公司進入預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啟動公司債權債務梳理等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債權申報登記與審查、資產調查,、審計評估等,;同時,有助于推動公司與債權人,、意向投資方等提前進行溝通和征詢意見,,全面掌握各方主體對重整事項的反饋意見和認可程度,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盡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續(xù)重整工作推進效率及重整可行性,。
廣州中院同意公司預重整,不代表廣州中院正式受理申請人對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請,,不代表公司正式進入重整程序。在預重整期間,,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開展,,后續(xù)無論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都將在現有基礎上繼續(xù)積極做好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如果廣州中院正式受理景龍建設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且重整順利實施完畢,,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推動公司健康發(fā)展,,但即使廣州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請,,公司后續(xù)仍然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并被實施破產清算的風險。